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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系列问答
2007/5/22 11:31:27作者:赵友平 摘自:法制晚报 编辑:蓝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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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,怎么办?

  根据《商标法》第32条,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。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
本文关键词:商标注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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