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岁儿告亲爹索还60万赠款
2006/12/5 13:30:38作者:王春丽 摘自: 编辑:蓝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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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父给儿60万,两年后父亲借走这60万称做生意却一直不还,结果父子对簿公堂。
昨日,在长春市某法庭审理了一件特殊的案件:11岁的儿子状告亲爹,为了要回父亲赠给的60万元。最后法院判决,父亲侵犯儿子合法权益,应偿还儿子60万元。
他7岁时 父亲将60万存他名下
杨力从小缺少很多欢乐,他的头脑里有许多父母争吵、打架时的影子,就在杨力7岁那年,他的父母因感情不和,决定结束婚姻。2002年春节前夕,杨力父母办理了离婚手续,双方协议,杨力由母亲王某抚养。杨力的父亲杨千明将60万元钱存在杨力的名下,作为杨力以后上学、日常生活等的费用。
他9岁时 父亲“借”走60万做生意
杨力的母亲为了抚养杨力一直没有再婚,2004年1月,杨千明找到了王某,并与王某和好。几个月后,王某与杨千明同居了,此时俩人感情非常好。
不久杨千明提出做生意缺少本钱,并想借走赠给儿子的60万元钱。王某觉得做生意是正经事,并且杨千明已经回心转意,对她不错,于是俩人商量后,跟儿子提出此事,9岁的杨力看到爸爸能回到身边,并且对自己非常疼爱,自然也点头同意了。于是王某把钱借给了杨千明。
可一年过去了,杨千明不但没有做生意,60万元钱的事情也只字不提,而且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。到2005年,杨千明干脆不再回家,王某多次打电话向杨千明讨要60万元,杨千明却称当初60万元不是赠给儿子的,而是另有原因。无奈之下,王某代理儿子向法院起诉。
法院 父亲应该还儿子60万
法院受理后认为,王某是杨力的合法监护人,为了维护儿子权益,代理儿子提起诉讼符合法定条件,父亲杨千明赠给儿子60万元钱,用以杨力学习、生活等。杨力属于未成年人,如不是为了杨力的利益,不得动用这60万元。杨力父亲以自己做生意的名义,借走60万元,并不是为了杨力的利益考虑。所以杨千明拒绝返还60万元侵犯了儿子杨力的权益。
近日,法院依法判决杨千明应偿还儿子60万元。
律师 孩子权益应受保护
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王宏律师介绍,杨力接受了父亲60万元钱,便是60万元钱的所有人,有支配、使用的权力,由于杨力是未成年人,其母亲是监护人,有监管此款的权利。而其父亲不是监护人,借用此款必须偿还。
目前,离婚率每年都有所提高,而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件,大多涉及到孩子抚养和财产的分配问题,但在当事人离婚时,往往忽略了孩子的合法权益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昨日,在长春市某法庭审理了一件特殊的案件:11岁的儿子状告亲爹,为了要回父亲赠给的60万元。最后法院判决,父亲侵犯儿子合法权益,应偿还儿子60万元。
他7岁时 父亲将60万存他名下
杨力从小缺少很多欢乐,他的头脑里有许多父母争吵、打架时的影子,就在杨力7岁那年,他的父母因感情不和,决定结束婚姻。2002年春节前夕,杨力父母办理了离婚手续,双方协议,杨力由母亲王某抚养。杨力的父亲杨千明将60万元钱存在杨力的名下,作为杨力以后上学、日常生活等的费用。
他9岁时 父亲“借”走60万做生意
杨力的母亲为了抚养杨力一直没有再婚,2004年1月,杨千明找到了王某,并与王某和好。几个月后,王某与杨千明同居了,此时俩人感情非常好。
不久杨千明提出做生意缺少本钱,并想借走赠给儿子的60万元钱。王某觉得做生意是正经事,并且杨千明已经回心转意,对她不错,于是俩人商量后,跟儿子提出此事,9岁的杨力看到爸爸能回到身边,并且对自己非常疼爱,自然也点头同意了。于是王某把钱借给了杨千明。
可一年过去了,杨千明不但没有做生意,60万元钱的事情也只字不提,而且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。到2005年,杨千明干脆不再回家,王某多次打电话向杨千明讨要60万元,杨千明却称当初60万元不是赠给儿子的,而是另有原因。无奈之下,王某代理儿子向法院起诉。
法院 父亲应该还儿子60万
法院受理后认为,王某是杨力的合法监护人,为了维护儿子权益,代理儿子提起诉讼符合法定条件,父亲杨千明赠给儿子60万元钱,用以杨力学习、生活等。杨力属于未成年人,如不是为了杨力的利益,不得动用这60万元。杨力父亲以自己做生意的名义,借走60万元,并不是为了杨力的利益考虑。所以杨千明拒绝返还60万元侵犯了儿子杨力的权益。
近日,法院依法判决杨千明应偿还儿子60万元。
律师 孩子权益应受保护
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王宏律师介绍,杨力接受了父亲60万元钱,便是60万元钱的所有人,有支配、使用的权力,由于杨力是未成年人,其母亲是监护人,有监管此款的权利。而其父亲不是监护人,借用此款必须偿还。
目前,离婚率每年都有所提高,而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件,大多涉及到孩子抚养和财产的分配问题,但在当事人离婚时,往往忽略了孩子的合法权益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本文关键词:赠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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