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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改制后债务应当如何承担?
2006/12/4 9:31:05作者:佚名 摘自: 编辑:蓝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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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,为企业部分改制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,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,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;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虽通知债权人,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,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。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,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,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责任。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,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,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,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。 
本文关键词:企业改制,债务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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