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哪几类房屋,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手续
2006/12/1 11:12:14作者:佚名 摘自: 编辑:蓝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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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者尤其应该注意的是,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房屋被法律、法规明确规定是禁止买卖的。私下买卖这类房屋,得不到有关部门承认,不能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,购房者对此务必注意。这些被法律、法规明令禁止买卖的房屋包括:
(1)在违法用地上建造的房屋,以及违法建设房屋;
(2)临时建筑;
(3)在租赁土地上建筑的房屋及租赁的房屋;
(4)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文件的存量房;
(5)产权有争议的房屋;
(6)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屋。
(7)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房屋;
(8)未经共有产权人同意的共有产权房屋;
(9)经批准征用、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已冻结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;
(10)仅享有公房使用权的房屋。
(1)在违法用地上建造的房屋,以及违法建设房屋;
(2)临时建筑;
(3)在租赁土地上建筑的房屋及租赁的房屋;
(4)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文件的存量房;
(5)产权有争议的房屋;
(6)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屋。
(7)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房屋;
(8)未经共有产权人同意的共有产权房屋;
(9)经批准征用、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已冻结的拆迁范围内的房屋;
(10)仅享有公房使用权的房屋。
本文关键词:房屋过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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