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后为逃避执行财产 男子伪造法院文书获刑
2006/10/13 9:30:55作者:佚名 摘自: 编辑:蓝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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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末,陆逸生与其妻招娣经宝山经法院判决离婚,法院判决双方使用权房归陆逸生居住,财产相抵后陆逸生支付招娣9万元并移交金饰品等,但陆逸生一直不予履行。2005年2月,招娣向法院申请执行。
执行法官多次找到陆逸生谈话均没有结果。同年6月,当执行法官来到其居住地物业公司了解房屋情况时,被告知房屋已经被陆逸生买下产权并转让给他人,物业公司向法官出示了一份宝山法院的陆逸生与招娣离婚调解书。
执行法官一眼就可以看出该调解书系伪造。7月1日,宝山法院对陆逸生采取司法拘留措施,但陆对伪造调解书一事矢口否认。12日,法官再次提审时,陆逸生才交代房屋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他人,钱款已经全部用于归还别人欠款,但对伪造事宜还是缄口,法院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察。
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本文关键词:离婚,伪造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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