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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未给儿子喂奶 丈夫向妻子索赔一元
2006/6/29 11:18:53作者:译名 摘自:重庆晚报  编辑:蓝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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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孩子刚满月妻子就独自回娘家,丈夫起诉离婚的同时对妻子不尽哺乳义务索赔一元钱。得知被告,妻子却称是丈夫剥夺了她当母亲的权利,反而索赔一万元。前日记者从重庆南岸区法院获悉,该院将在近期判决此案。

  刘刚诉称,他和妻子赵群经常为琐事争吵。去年5月,在儿子满月的当天,妻子丢下嗷嗷待哺的儿子独自回娘家去了。

  妻子离家之后就不尽哺乳义务。他认为,妻子抛弃儿子,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。为此,他起诉要求离婚,同时针对哺乳问题提出一元钱索赔。刘称,这一元钱索赔只是象征性索赔,目的是提醒赵群,作为一个母亲应该尽到母亲的责任和义务。

  得知丈夫起诉,赵群觉得丈夫是恶人先告状。赵辩称,刘刚一直将儿子视为他的私有财产,关于带孩子的方式方法从来不接受她的意见,夫妻为此发生过多次争吵,并升级为家庭暴力。她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,才在孩子满月后回到娘家。

  赵群还称,并非她没有尽母亲的责任和义务。她离家后,多次回家看望儿子,但刘刚不但把门锁换了,还宣称要看孩子必须征得他的同意。丈夫的这种行为已经剥夺了她对孩子探视、抚养、关爱等各种合法权益,还剥夺了她当母亲的权利。为此,她提出对方应承担过错责任,并赔偿一万元。法官称此案将在近期宣判。 

 
本文关键词:哺乳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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