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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拟建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将设国家土地总督察
2004/12/24 11:17:00作者:邓兴军 摘自:北京青年报 编辑:韩效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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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我国将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,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,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。在昨天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,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透露说,此举是为了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而采取的新措施。

  李元副部长还透露了明年国土资源部的工作计划,其中在保护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,国土资源部将实施许多新制度,落实省长负责制,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;严格责任追究制度,实行违法违规责令限期整改办法;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的收缴办法,新的不欠,2003年以来拖欠的要追缴等。

  今年以来,我国进一步加大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力度。6866个各类开发区已核减了4813个,占原有总数的70.1%;规划面积压缩了2.49万平方公里,占原有面积的64.5%。 作者:邓兴军

本文关键词:土地督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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