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苑某、逯某诉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已下判,海淀法院判令双方的教育培训合同无效
2006/1/17 7:01:19作者:合同网 摘自: 编辑:韩效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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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北京理工大学在该校MBA教育网站上发布《理工大学与南岸大学2003年合作培养国际商务硕士招生简章》,称自1999年起,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该校与英国南岸大学开始联合培养商务硕士,现决定增设财务管理方向。苑某、逯某参加该项目班,后苑某、逯某得知该项目未经教育部门批准,遂委托本站站长韩效亮律师代理此案,2006年1月16日,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之间形成的教育培训合同无效,扣除学习费用后,北京理工大学返还学费、辅导费、书费、报名费等费用合计2万元。因本案尚在上诉期,待判决生效后,本网站将详细介绍本案的情况。
本文关键词:合同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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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无:这件事情和我们现在的情况一样。他们未经省教育厅的批准就擅自设立项目招生,我想我现在该做什么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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